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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商标有“软著”加持,“小马国炬”商标答辩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3-11-14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如果申请的材料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局可以驳回商标注册申请,而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那又要如何针对性地提出答辩复审理由呢?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第40099526号“小马国炬”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具有独特的设计理念,并且在商标使用的过程中,深受消费者的认可;用于所申报的第35类别上,并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并未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应当予以核准。

申请商标是由中文构成的单一要素商标。采用黑体书写,字形端庄,使人易于阅读。且申请商标中蕴含了申请人独特的设计理念。申请人欲把申请商标使用在第35类别上。如此这样,“小马国炬”便有了清晰确定地的寓意。

申请商标的注册丝毫不会对社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并未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应当予以核准。众所周知,商标的作用是用来区分商品的来源,消费者通常会以商标本身所呈现的文字来呼叫,文字是区别品牌的首要因素。汉字博大精深,若以此均加以关联而进行审理,将有大部分商标无法获得注册。

二、申请商标经申请人长期宣传和使用,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与申请人产生了紧密联系。

三、申请人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建设,为了更好地保护独创品牌“小马国炬”,建立了一整套相应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系统。

四、如果申请商标不被审定公告并核准注册,将给申请人带来巨大损失,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五、立足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40099526号“小马国炬”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小马国炬”商标被驳回案例,申请商标作为文字商标,我司律师从多个方面进行回击,又结合了相应的软件著作权进行答辩,最终使驳回理由失效,商标予以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