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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引商标证据充分,助“筑建帮”商标顺利过复审

更新时间:2023-11-13

商标向商标局提交了注册申请后,并不是百分之百能够通过复审。商标被驳回的理由很多,大多数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是与在先商标近似,但今天为大家分享的这篇成功案例,申请人的商标则是因为其他理由遭到了驳回。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41类“筑建帮”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整体由单纯的汉字构成,采用楷体书写,为臆造性词汇。“筑”是中国古代汉族弦乐器,在此表示音乐,常常能给人轻松愉快的感受;“建”即为“建设、建造”,明确指向了申请人“中建国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从事的工程建设行业属性;“帮”本义为集团,在此也是暗喻“申请人自身所建设的一个集团”。综上,申请商标的核心指向为“帮”,整体含义表示“通过音乐为相对枯燥的建造工程增添色彩,放松心情,为整体集团营造轻松舒缓的氛围”。

二、申请商标“筑建帮”指定使用商品项目:培训,教育,安排和组织会议,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书籍出版,健身俱乐部(健身和体能训练),娱乐服务,导游服务,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为艺术家提供模特服务。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的内容与“筑建帮”毫无关联。消费者并不熟知该臆造词组,也不会简单的从“筑建帮”这个商标而必然联想到该商标指定的服务,更不可能把“筑建帮”这个词汇与教育培训等服务内容的特点联系在一起。

申请商标不是一个固有词汇,更加不是申请商标指定服务行业内一个通用的词汇,申请商标“筑建帮”为暗示性商标,并不符合“直接表示”服务内容的要件,用作商标完全具备显著性。

三、同样含有“建筑”元素在第41类别上的举证商标如下: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筑建帮”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通过“筑建帮”商标复审答辩我们能够看出,注册商标如果因为缺乏显著性,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服务的内容等特点产生误认的原因被驳回,我们应该通过对商标显著性进行重点分析,强调申请商标并非直接表示服务内容这一点进行答辩,助力商标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