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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斜桥镇南榨菜食品第29类“小小佬”商标顺利过审

更新时间:2023-11-13

商标转让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种重要取得方式。商标转让是通过协议转让、接受赠送、继承、继受等方式从原商标注册人处取得其注册商标所有权的行为。今天为大家分享的这篇成功案例,引证商标与2020年就进行了商标转让,转让主体就是本案的申请人,二者为同一权利人,真可谓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了。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第46334667号“小小佬”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引证商标注册人为申请人的企业法人,并且引证商标于2020年11月07日进行了商标转让,转让主体为本案申请人,二者为同一权利人,其品牌来源相同,不产生冲突,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购现象。

二、申请商标“小小佬”具有独特的设计理念,“小佬”意为“小孩”,目的是为表达申请人主营产品的安全、可靠。图形部分描绘的“小男孩”与文字相对应。申请商标具有独创性,不与其他商标发生冲突,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申请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三、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文字部分虽为一致,但其外观皆具有独创性。申请商标图形部分描绘的是“小男孩”,引证商标图形部分为“铜牌背景”,二者各具有独创性,不会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

申请商标由图形及文字两部分组成,其中图形部分描绘的是“小男孩”,呈活泼、天真、可爱的视觉效果。文字部分使用了三种不同字体,第一个“小”使用粗体书写,中间位置的“小”使用开心软件中特简体,最后“佬”使用超世纪粗海报字体外形漂亮大方,字形潇洒。引证商标使用“铜牌背景”结合了文字构成,文字部分申请商标相同。

四、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46334667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小小佬”商标被驳回案件,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为同一申请人,并且引证商标早在2020年就已经把商标专用权转让了,二者为同一权利人,其品牌来源相同,不产生冲突,再结合双方的显著性不同,最终使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