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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自然人吴某第30类“鲜大叔”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4-03-28

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用到商标注册来说可以这样理解,商标被驳回了,在申请人看来已经是注册失败了,但是却可以通过复审来挽回,一旦复审成功,那么商标就可以获得注册的机会。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0085990“鲜大叔”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第28034077号引证商标“鲜大叔”正处于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阶段,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该商标作为本案的引证商标权利待定,如果该商标被撤销,则其将不再是本案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因此,引证商标的撤销案件结果对本案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二、申请商标“鲜大叔”是根据自身行业属性和特点精心设计,有较高的显著性,通过标识构成、整体外观等因素与引证商标进行对比,能使相关消费群体区分开。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设计理念(即含义)不同,表露出来的意思相差甚远:

申请商标的整体含义为制作的食物味道非常好的大叔。引证商标的整体含义为大叔每天销售的食品都非常新鲜。

2、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整体外观、构成因素差异明显,公众能轻易区分,根本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

申请商标是由汉字“鲜大叔”构成加拼音标注呈上下结构组合成。汉字字体笔画粗细一致,结构方正饱满、笔形柔和。

引证商标由汉字“鲜大叔”构成,字体笔画厚重,强有力度,字形苍劲,横笔略细,竖笔略粗。

三、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立法目的,申请商标标识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0085990“鲜大叔”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鲜大叔”商标被驳回案例。我方律师从含义、外观处着手,区分了双方显著性不同,最终使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