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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吉膳家健康科技第10类“吉膳家”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4-04-01

商标被驳回后,复审是很有必要的,只要你还想要这个商标,那说明这个商标可以给你带来相应的价值。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原案进行复查审议。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0463604号“吉膳家”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设计,以明确的黑体汉字“吉膳家”为识别和呼叫的重心,与引证商标在外观、含义、呼叫等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不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予以核准注册。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整体外观不同,不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吉膳家”采用黑体字风格书写,字形紧聚,笔画横平竖直无尖角顿笔。引证商标“吉膳芝家”则采用楷体风格,结构严谨,重心平稳。

2、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整体含义不同,不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的含义是将吉祥、美食和家庭三个元素结合在一起,能够为家庭提供温馨、舒适的享受,使消费者感受到幸福和美好的愿望。

引证商标的含义是将吉祥、美食、高贵和家庭四个元素结合在一起,能够为家庭提供温馨、舒适的享受,同时带有一种高贵、优雅的品质形象。

二、申请商标“吉膳家”源于申请人吉膳家健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的企业字号,申请人已经申请注册了多枚相关商标,其中部分商标已经核准注册,可见申请商标对申请人的重要性。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0463604号“吉膳家”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吉膳家”商标被驳回案例。我方律师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显著性进行分析,最终助该枚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