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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究与近似商标服务范围区别,助力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3-11-14

商标提交注册申请后,如遇与在先申请的商标近似的情况,就会遭到商标局的驳回。当商标近似被驳回,只要商标申请人及时进行答辩,并在答辩书中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进行充分对比分析,区分商标的显著性,还是很容易让我们的商标通过复审的。

案件回顾

秦皇岛幸福城市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35类“幸福城市”商标,经国家商标局审查,决定驳回在“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等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人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能成立,委托我司申请复审。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设计,由黄色中文单一要素构成,采用艺术字体书写,在原有字体上稍作修改。“幸福城市”是申请人字号,“幸福”是指一个人自我价值得到满足而产生的喜悦,并希望一直保持现状的心理情绪。“城市”也叫城市聚落,一般包括了住宅区、工业区和商业区并且具备行政管辖功能。引证商标一采用宋体字风格书写;“城投”是“城市建设投资”的简称,是全国各大城市政府投资融资平台,起源于1991年,承担相应的政府职能,是特殊市场经营体。引证商标二由图形、中文和英文三部分构成;图形部分描绘极其复杂;中文部分采用楷体给人一种厚重有力的感觉;“幸福城”是一个小区名,位于龙华传统繁华中心区。引证商标三由中英文两部分构成;中文部分“幸福城”采用大字面设计;“幸福城”是一个小区名,位于龙华传统繁华中心区;英文部分“ING”代表现在、正在进行时。引证商标四字体横平竖直、没有棱角顿笔;“都市”由乡村逐渐演变而来,是一地的经济、政治及文化中心。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职业介绍;复印服务;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替他人安排商品采购的外包服务;广告宣传;广告;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等服务上在功能、用途、服务渠道等方面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不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大量类似“幸福城市”商标已经注册成功,根据商标一致性原则,申请商标也应予以注册。

二、如果申请商标不被审定公告并核准注册,将给申请人带来巨大损失,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三、申请商标“幸福城市”完全属于申请人秦皇岛幸福城市科技有限公司自行创意,具有自身独特的含义,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幸福城市”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幸福城市”商标因近似被驳回,在答辩书中,律师对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对比,凸显了申请商标的显著性,细究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服务范围的区别,让商标顺利通过了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