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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突破口一击制胜,近似被驳回商标顺利过复审

更新时间:2023-11-14

商标在提交申请注册之后,并不是每一件都能够顺利注册成功,不少商标都会遭遇驳回复审的情形。一些商标申请人会觉得商标被驳回是件麻烦事,不积极准备复审,导致商标无法注册。其实,委托正规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帮忙进行复审答辩,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的41类“完美偶像”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图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中引证商标第42570478号“完美影像”商标被驳回、已失效,故不应构成本案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二、申请人注册申请商标完全是出于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善意目的,申请人申请注册的第43197838号、第42692968号商标已进入初审公告。本案中“完美偶像”商标在41类注册,完全是作为申请人的联合和重点保护商标来申请的,其作为申请人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应该受到保护和肯定。

三、申请商标标识经申请人宣传推广,已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的关系,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申请人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商标进行宣传推广,在销售区域有一定的知名度。

申请人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一般经营项目是:教育科技产品的技术研发;文化教育产业投资;教育管理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赛事策划;展览展示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策划;礼仪策划;模特经纪、演艺策划; 服装设计与销售;国内贸易。

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公司申请注册的,目的是用于宣传企业的品牌。该品牌自上市以来,申请人对申请商标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与推广,使得“完美偶像”品牌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申请商标通过申请人的推广与使用,使其在消费者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诚信度,且深受消费者喜欢和信赖,申请人公司长期凭借优质的质量和贴心的服务,不断地对使用申请商标的服务进行推广,获得了大量消费者的认可。

四、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完美偶像”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完美偶像”商标因近似被驳回案例,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字之差,但依旧轻松通过了复审答辩,是因为律师从引证商标入手,通过对引证商标的商标权利状态进行查询,找准了复审突破口,一击制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