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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今日头条”掰手腕!“少年头条”异议答辩上演虎口夺食!

更新时间:2023-11-14

商标权是企业创立和发展品牌的关键。在商标权的确立及维权中,商标知名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中国商标法体系总体采用的是“注册在先”的原则,对于商标权的确立和保护主要集中在注册商标。商标知名度越高,法律保护力度越大,这对于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均适用。

商标保护力度的大小除了与商标知名度密切相关外,与商标的显著性也有非常重要的正向关系。所以很多知名公司非常注重商标的保护,对于市场上出现的近似商标也是非常敏感,秉着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的原则,如果不小心与知名品牌商标相似被提出异议,是否就一点机会都没有了呢?

案件回顾

少年头条(即答辩人)于2018年06月在41类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5月初审公告的“少年头条”商标被北京字节跳动提出异议。现委托我司提交异议答辩书。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被异议商标“少年头条”,经国家商标局审查已排版初审公告,充分证明不存在与被异议商标相冲突的在先商标权,被异议商标依法享有无可辩驳的合法权利。

截止到提交本案答辩理由之时,答辩人通过检索商标网近似查询系统,依然拥有申请注册商标在41类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在先权利,完全符合《商标法》规定。

二、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的引证商标整体区别明显,共同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不属于近似商标。

(一)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六在文字结构方面、呼叫方面、含义方面有明显差异。

(二)引证商标二、三已经被撤销,不再构成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三、“少年头条”为答辩人所独创,具有独特的情怀和内涵,经答辩人长期宣传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少年头条”品牌自创造之初,便广泛用于广告推销和商业活动中,经长期宣传和使用,销量良好,好评不断,显著性不断增强,知名度不断提升,已经与答辩人建立了唯一、对应的紧密联系,使相关公众一看到被异议商标就能马上联想到答辩人相关的商品和服务。最重要的是,该商标代表了良好的服务声誉和良好的企业信誉。

裁定结果

由于我公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裁定“少年头条”商标予以注册。

案例启示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如果出现跟知名品牌商标近似被提出异议,就真的没有机会了吗?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

这个时候,商标异议答辩就很重要,甚至决定了你的商标是否能够注册成功。选择一家靠谱的知产代理机构,准备一份有力度的答辩书,成功概率还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