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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别与在先商标整体差异,被异议商标答辩成功

更新时间:2023-11-14

当商标提交注册申请之后,在商标异议期内,他人有权向商标局提出针对该商标的异议申请。商标遭到他人异议怎么办?本篇成功案例就能够为大家提供良好的答辩思路。

案件回顾

答辩人上海果肤进出口有限公司就异议人杭州贝咖实业有限公司对第3类“BABYCARE WONDER EARTH”商标提出的异议申请,委托我司答辩。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中异议人的引证商标处于评审应诉状态,商标权利尚不稳定。

二、答辩人上海果肤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在指定《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第3类的“洗澡用化妆品,非医用个人私处清洗液,化妆洗液,儿童用化妆品,香水,草本化妆品,减肥用化妆品,防晒剂,防皱霜,美容面膜”等商品项目上申请注册,于2019年12月进入初审公告期,截止到提交本答辩理由之时,答辩人依然享有该商标的在先权利。

答辩人上海果肤进出口有限公司在2019年已经获得了商标“SUPERFOOD WONDER EARTH”商标“NATURE SKINCARE WONDER EARTH”的商标专用权,且答辩人先后在3类、29类、35类、38类注册申请了一系列商标。本案中被异议商标“BABYCARE WONDER EARTH”是在先商标权利的一种延续,是答辩人出于对自身无形资产的善意保护。

三、答辩人经营代理了智利Laboratorio Arensburg的产品,产品原料源自自然所以设计注册系列主商标“Wonder Earth”译为“神奇地球”,项下有婴儿护理系列英语直译“Babycare”产品、自然护肤“Nature skincare”产品、“超级食物”、“Superfood”分系列产品等,“Babycare”的直译中文“婴儿护理”表达的是商品的功能和用途并没有显著性,所以在系列主商标“wonder earth”基础上增加了英文“Babycare”译为“婴儿护理”即“Babycare wonder earth”加以区分不同产品线。因此,被异议商标的显著部分应该是“Wonder Earth”。

被异议商标是由三个英文单词“babycare wonder earth”构成的英文商标。引证商标则是由图形和两个英文单词“baby care”构成的组合商标,商标整体是一个黑色背景的矩形,中间的英文单词为白色镂空的字体。

被异议商标“babycare wonder earth”是伴随着答辩人的品牌系列需要而诞生的,整体的含义为神奇地球的婴儿护理产品。而引证商标“baby care”的含义为“宝贝关爱”,“baby care”明确指明商品的服务群体,为婴儿护理用品,而婴儿护理用品种类繁多,故“baby care”作为商标使用不能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

四、异议人在异议复审中提交的网站、网络报道等证据,不足以证明引证商标达到知名程度。

异议人提供的网络统计以及天猫、淘宝、京东等的销售数据,这些网络数据本身存在虚假交易或刷单的虚假操作等行为,存在不真实性,缺乏客观性,不足以证明品牌的知名程度。

即使是全国知晓的驰名商标也同样在不同类别相同的商标注册成功的情况,如下图所示: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BABYCARE WONDER EARTH”商标予以注册。

案例启示

“BABYCARE WONDER EARTH”商标遭异议,虽然在先商标与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接近,属于类似商品,但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外观及构成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不够成近似商标,因此被异议商标得以成功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