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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才”电话手表遇商标侵权,全面布局或成维权关键!

更新时间:2024-03-29

近年来,为了方便儿童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市面上出现了一批儿童智能手表产品,不仅可以查看时间,还可以定位、接打电话、拍照等,广受家长和儿童喜欢。而众多儿童智能手表中,又属“小天才电话手表”最为知名,因此其也引来了不少的侵权官司。

“小天才”遇商标侵权

2022年,小天才公司经调查发现,戴某在某电商平台开设网店深圳市捷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儿童智能手表,在网页多处使用学优乐小天才字样。小天才公司认为该行为侵害了其第14599115号、第19429417A号商标专用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以及维权开支1.16万元。

戴某辨称,其仅在网页上使用了学优乐小天才商标,并未在商品及包装上使用商标;小天才词语并非小天才公司独创;小天才电话手表与被诉侵权产品的售价、做工及功能不同,不会导致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其并非生产者,只是中间商,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天才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2017年5月21日先后获准注册第14599115号、第19429417A号商标自2015年推出第一款儿童电话手表以来,经过不断推陈出新,小天才品牌逐渐成为儿童电话手表领域的龙头品牌。

本案中,在“小天才”品牌在儿童电话手表行业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案外人深圳霍比特科技有限公司在后注册第26633022号学优乐小天才商标,且在尚未获准注册时,便授权捷客公司使用,具有明显傍名牌的恶意。而捷客公司作为主营智能手表的商家,也理应知晓小天才品牌在先注册以及其知名度。

并且,捷客公司虽经授权使用学优乐小天才商标,但对于授权许可起始时间明显超出该枚商标获准注册时间未予审查;所售产品为三无产品;其监事戴某还入股腕美公司,亦通过授权许可,实施同样的侵权行为,该行为主观上漠视他人依法取得的合法权利,攀附他人商誉明显,客观上不正当攫取在先权利人通过长期宣传使用所积累的商誉,构成商标侵权。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戴某黎构成商标侵权,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万元。

全面布局将成维权关键

据查询,小天才公司旗下共有845件商标信息,其中629枚商标已经核准注册,包括了“小天才”“小小天才”“才天小”等多个商标,并且其核心商标“小天才”更是做了全类别注册,也为与侵权行为抗争提供了力量。

因此作为咱们企业来说,要在创业初期就做好相应的商标布局工作,除了针对核心商标在多类别注册外,防御商标的布局也不能落下,这样在面对侵权行径时,我们才有足够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