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到顶部
  • 010-83890803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您现在所在位置:网站首页>新闻快讯

“花西子”变为“花”“西子”?拆分使用商标是否属于商标侵权?

更新时间:2024-05-24

相信只要一提到国货美妆,“花西子”肯定是第一个跳进大家眼前的国货之光。而随着“花西子”热度不断上涨,也遭到一些“有心之人”的留意,那么如果销售化妆品时,在产品标题使用“花”“西子”文字,是侵权行为吗?本文将给你答案。

“花西子”被拆分为“花”“西子”

日前,花西子发现某彩妆商行在网站上销售美妆产品时,将商标“花西子”文字拆分使用,在产品标题中使用“花”“西子”文字,与其产品描述文字一起使用。用户检索“花西子”时,搜索结果展示的网站名称和产品标题包含被告彩妆商行的产品,点击产品链接,显示内容是与花西子公司有同业竞争关系的美妆产品,但未出现花西子化妆品公司商标。因此,华西子公司将其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产品标题中并未明确使用“花西子”商标,且被告公司产品价格远低于花西子的品牌产品,一半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因此,法院认为某彩妆商行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

但花西子公司的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告彩妆商行作为同业从业者,理应知晓并在商业行为中予以避让,然而彩妆商行却依旧实施了被诉营销行为,主观上具有利用花西子公司注册商标吸引相关目标市场用户注意力,增加彩妆商行同类型商品点击率之意图;客观上分散了用户对花西子化妆品公司商品的注意力,损害了原告的商业利益;同时,也降低了自家作为彩妆商行的宣传成本,是一种“搭便车”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法院综合“花西子”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彩妆商行侵权行为方式等相关因素,判决被告彩妆商行赔偿花西子化妆品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

商标布局成重要依仗

据查询,花西子公司旗下共有1455件商标信息,其中813件商标已经成功注册,包括了“花西子”的文字及图形商标,并且都做了全类别注册,构筑了完善的商标护城河,也是面对侵权行为的重要依仗。

目前,傍大牌现象屡禁不止,我们走在大街上都能经常看到一些傍大牌商标,比如模仿雪碧的“雷碧”,与雕牌相近的“周住牌”,脉动变成“脉劫”,康师傅摇身一变成为“康帅傅”等等这样让人哭笑不得的山寨品牌。

而在面对此种侵权行为时,只有做好商标布局,提早进行商标申请工作,才能在最大的程度上对抗“傍名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