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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赔180万!维他柠檬茶诉可口可乐侵权,商标布局助企业打赢维权反击战!

更新时间:2024-06-07

近两年以来,茶饮产品受到众多年轻人的喜爱和追捧,而“饮料巨头”可口可乐正在和维他柠檬茶竞争一个新的“流量风口”,然而出师不利,摊子还没有全面铺开就被维他柠檬茶告上了法庭。

维他柠檬茶诉可口可乐侵权

近日,可口可乐装瓶商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有限公司等与维他奶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一审原告维他奶公司诉称,可口可乐上海公司、可口可乐东莞公司等四被告侵犯维他奶公司第15252796号商标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生产、销售、推广宣传阳光柠檬茶(PET)产品,并赔偿350万元。

四被告辩称,原告主张侵权的阳光品牌柠檬茶旧包装产品在市场上存在的时间极短,仅作为过渡期产品临时销售,影响很小。

一审认为,被控侵权阳光柠檬茶产品使用的柠檬片图案与维他奶公司的维他柠檬茶相关商标构成相似,可口可乐三公司作为知名饮品相关企业,在相同饮品上使用与维他奶公司商标相似的标识,主观恶意明显。最终判决:可口可乐上海公司、东莞公司赔偿维他奶公司180万元,太古可口可乐公司对其中6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可口可乐三公司不服判决,遂提出上诉。

二审认为,被诉侵权标识占据瓶装下半部分,容易引起消费者注意,故应认定为属于商标性使用行为。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商标布局助企业维权胜诉

据查询,维他奶公司旗下共有755件商标信息,其中440件商标已经核准注册,其核心标志“维他奶”“维他”等甚至做了全类别注册,最大程度上避免了侵权困扰,同时也是面对侵权行径的重要依仗。

目前,同品类商品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部分商家为了缩短打响品牌知名度的时间,通常会选择走“搭便车”、“傍名牌”等捷径,殊不知这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只会为企业经营埋雷。

作为企业而言,在商业活动中一定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规范使用商标标识或被授权的商标标识,不可侵占他人合法权益,避免产生纠纷。同时遭遇侵权时,要通过正当途径解决,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