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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稻香村再交锋!老字号不妨多点共赢思维 北京四海龙知识产权

更新时间:2021-12-29

提到中式糕点的天花板,无论是南方人还是北方人,都会不假思索地想到稻香村的名字。不同的是,南方人心目中的稻香村与北方人心目中的稻香村是两家完全不同的公司。

南北稻香村因商标问题一直摩擦不断,在最近的一次交锋中,“北稻”成功无效掉了“南稻”的一枚商标。

历时5年,南稻商标遭北稻无效宣告

该案的开端要追溯到2017年1月,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稻”)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要求无效宣告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稻”)的一件“稻香村饼店”商标。北稻援引两件“稻香村”商标为引证商标,称南稻侵害其在先商标的权益。第二年6月判决结果出炉,判定该商标无效。南稻不服,继续提起上诉,于是二审裁决又撤销了一审判决……直到近日,这件历时5年的商标案才最终画下休止符,这件南稻持有的稻香村饼店商标被宣告无效。

本案中,最值得关注的点是几场诉讼中原商评委和两审法院对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是否会引起相关公众混淆的不同意见。原商评委认为,双方地域一南一北,在长期并存及使用的过程中均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市场划分和市场秩序,理应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则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若共存于核定使用的商品上,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时容易导致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交锋数载各有胜负,矛盾激化愈演愈烈

交锋多年的南北“稻香村”历经多次诉讼,各有胜负。随着电商平台的不断发展,北稻与南稻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从线下蔓延至线上,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最著名的还要属2018年震惊全国南北稻香村交锋: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则判决北京稻香村停止在其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并赔偿苏州稻香村经济损失115万元;而就在一个月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苏州稻香村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粽子、月饼等商品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并赔偿北京稻香村经济损失3000万元。

南北稻香村之争,缘何而起?

南稻官网称自己创立于清代乾隆年间,有御赐匾额为证,而北稻自述诞生于光绪年间,是由南京人在北京开创的。

说到底,南北稻香村的商标之争,算得上是历史遗留问题。对于经过历代传承的老字号来说,稻香村并不是个案,像百年药企同仁堂,也同样有着因地域不同产生的商标权纠纷。

由于地域和历史等原因,当前的商标法商标立法及执法还存在一些不足,使得双方都拥有“稻香村”的商标,且都具有驰名商标的特征。

南北稻香村,和则双赢,争则俱损

多年来的矛盾纠纷,对于双方来说,无疑都耗费了不少经济成本,并投入了大量精力。此种情况下,更应该在现有市场格局之下,合理划分使用区别,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之上,让双方和平友好地解决历史矛盾。

和则双赢,争则俱损,业内人士呼吁南北稻香村都能冷静下来,认真反思,与其剑拔弩张,劳心费力地打官司,不如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协商,互惠互利,将稻香村这个中华传统老字号发扬光大,真正成为让其他品牌望尘莫及的糕点届的天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