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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脉越信息科技第9类“ZhanFuBrowser”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3-11-18

商标被驳回了是可以申请商标复审的,驳回复审是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通过代理人对审查标准的理解和丰富的代理经验,对商标局的驳回意见进行论证,向审查人员详细阐明商标为什么应该注册的理由,从而大大提高复审通过率。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57702996号“ZhanFuBrowser”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经商标网查询,第16148888号引证商标1、第9809913号引证商标2已被提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作为本案的引证商标效力有待商榷,恳请贵局待引证商标1-2权利稳定后再审理此驳回复审案件。

 

二、本案第16148888号引证商标1的商标权利人为“深圳市悦恒电子有限公司”,经查询,深圳市悦恒电子有限公司早于20201014日注销。

 

三、引证商标2注册人“深圳市振富电子有限公司”已于20210513日被吊销营业执照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且经申请人市场查询,该注册人“深圳市振富电子有限公司”已不再开展市场经营活动,退出相关市场,其名下其他企业也已经注销。同时,也并未有授权使用或转让引证商标2等处分商标权益的动态,引证商标2的商标已不再市场上发挥效用已久,并在将来其权益也不能得到充分、真实的利用,可知,其名下商标不应成为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权利障碍,申请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四、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设计,与引证商标1-2的整体外观、字形设计差异显著,商标设计理念(即含义)亦不同,呼叫上区分明显,根本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五、申请人实力雄厚,在申请人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金钱以及精力,对申请商标的长期广泛使用不仅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而且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使申请商标已经具备了商标的显著特征与识别作用,所以申请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57702996号“ZhanFuBrowser”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ZhanFuBrowser”商标被驳回案例。申请商标为文字商标,与引证商标仅一字之差,答辩难度可想而知,但我司律师从双方的含义、外观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最终区分了整体差异,使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