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20
商标被驳回后,复审是很有必要的,只要你还想要这个商标,那说明这个商标可以给你带来相应的价值。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原案进行复查审议。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0690919号“贝拉上门”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经查询,本案中的第63593358号引证商标1已经予以驳回,故引证商标1已经无效,不再是本案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二、本案第10454894号引证商标2权利人“上海花易贸易有限公司”已经注销,且该商标均未转让、未许可他人使用。故,对于无权利人使用的引证商标2而言,其将不会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因此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三、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2、3在商标构成、整体外观、含义以及呼叫上均存在巨大差异,根本不构成近似,更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商标理应予以核准注册。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0690919号“贝拉上门”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贝拉上门”商标被驳回案例。我方律师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显著性进行分析,最终助该枚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