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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仁怀市宏贤芝酒业第33类“天下良”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4-05-15

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进行复查审议,毕竟很多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需要重新提交,让商标局进行复审。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9988962号“天下良”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第20972453号引证商标“天下良”已经在2023年01月03日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因本案唯一的引证商标已经被撤销,故申请商标应当核准注册。

二、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设计,以明确的宋体汉字“天下良”为识别和呼叫的重心,与引证商标在整体外观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不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申请商标采用宋体字书写,整体简洁规整、文字线条纤细。引证商标采用黑体字风格书写,笔画横平竖直无尖角顿笔,富有严谨之感。

三、申请商标“天下良”是申请人贵州省仁怀市宏贤芝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的系列商标之一,申请人已经申请注册了多枚相关商标,其中部分商标已经核准注册,可见申请商标对申请人的重要性。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9988962号“天下良”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天下良”商标被驳回案例,我司律师从从申请商标的特征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判断,最终使申请商标予以成功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