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到顶部
  • 010-83890803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您现在所在位置:网站首页>新闻快讯

海南亿之源农业科技第31类“亿之穗”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4-09-25

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用到商标注册来说可以这样理解,商标被驳回了,在申请人看来已经是注册失败了,但是却可以通过复审来挽回,一旦复审成功,那么商标就可以获得注册的机会。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4065560号“亿之穗”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是以申请人的企业字号为依托设计而成,且已经在同类商品上成功注册了系列商标,本案申请商标作为系列商标延续,同样具有可注册性。

二、以汉字“亿之穗”为显著识别部分的申请商标与以字母“HS”为显著识别部分的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显著性、呼叫、整体外观以及含义等方面完全不同,并不构成近似商标,相关公众可凭借最直观的感受便可区分。故,申请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三、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4065560号“亿之穗”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亿之穗”商标被驳回案例。我方律师从含义、外观处着手,区分了双方显著性不同,最终使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