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网站首页>新闻快讯更新时间:2025-10-09
商标因近似被驳回的情况每天都在商标局上演,因此对申请商标不是很熟悉的商标申请人在商标被驳回时不用过于担心,只要在答辩中针对申请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进行充分分析,还是很有希望让我们的商标通过审核的。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第78444986号“土牧尔台”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已经对本案唯一引证商标第31732667号商标提出了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的申请,如若该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而被撤销,那么本案申请商标将不再有在先权利障碍。
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构成要素、整体外观不同,且就地理位置而言,二者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完全不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与误认。故,申请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申请人在此援引与本案案情类似且成功注册的案例,予以证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不构成近似商标。

三、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完全是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善意目的,申请商标在申请人的使用、宣传过程中,已经具有知名度。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8444986号“土牧尔台”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土牧尔台”商标被驳回案例。申请商标为文字商标,我司律师从双方的含义、外观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最终区分了整体差异,使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如果放弃复审,重新设计商标并提交申请将耗费更多时间和成本。而复审成功则可以直接进入注册程序,避免重复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