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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融盛电子科技第38类“融盛”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5-10-14

商标被驳回后,复审是很有必要的,只要你还想要这个商标,那说明这个商标可以给你带来相应的价值。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原案进行复查审议。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80583983号“融盛”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构成、外观、含义指向、呼叫等方面差异显著,并不构成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二、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知名度,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

三、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完全是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善意目的,申请商标在申请人的使用、宣传过程中,已经具有知名度。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80583983号“融盛”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融盛”商标被驳回案例。申请商标因近似被驳回,我司律师在仔细分析双方商标的含义、外观等方面,就可以区分出双方的显著性不同,最终经过我方的精彩答辩,申请商标成功通过复审。成功复审的商标将获得更强的法律保护。一旦注册成功,企业可依法打击侵权行为,防止他人仿冒或盗用商标。反之,若放弃复审,企业可能面临品牌被他人注册的风险,甚至被迫卷入商标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