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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智令润野农业科技第35类“花土呈祥”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6-02-05

商标被驳回后,复审是很有必要的,只要你还想要这个商标,那说明这个商标可以给你带来相应的价值。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原案进行复查审议。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7972190号“花土呈祥”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的设计来源、含义指向、整体外观以及呼叫等方面差异显著,并不构成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申请人在此援引与本案案情类似且成功注册的案例,予以证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不构成近似商标。

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2的设计来源、含义指向、整体外观以及呼叫等方面差异显著,并不构成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三、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7972190号“花土呈祥”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花土呈祥”商标被驳回案例。我司律师从双方的含义、外观处着手,证明了其具有显著性,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必将没有障碍。相较于重新设计商标并再次申请(面临新的驳回风险、时间成本和品牌重塑成本),驳回复审通常是更经济、更高效的选择。成功复审可以保留原申请日,对企业品牌保护和市场布局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