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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似理由逐一击破,商标复审顺利通过

更新时间:2023-11-14

商标的主要功能是让消费者明确分辨商标或者服务的来源,如果不能则被判定为近似商标。在商标局提交申请注册的商标,被判定近似被驳回的现象十分常见,但有些并不足以构成近似的商标因审核机制等各种原因,也会被驳回。今天分享给大家的商标成功案例就与商标近似有关。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在37类指定服务上提交注册申请的“巧马汽车服务 QIAOMA AUTOMOBILE SERVICE”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巧马汽车服务 QIAOMA AUTOMOBILE SERVICE”由图形、汉字和英文构成,图形部分为半圆环框架内里勾勒出马头造型,右侧上方为汉字“巧马汽车服务”,下方英文“QIAOMA AUTOMOBILE SERVICE”左右两侧勾勒出两条直线。引证商标1由图形、汉字“收车网”和英文“WWW.SHOUC.CN”构成,图形部分以线条勾勒一笔构成马头造型,右侧上方为汉字“收车网”,下方为英文“WWW.SHOUC.CN”。引证商标2由图形、汉字“赛马 赛马装饰”和英文“SAIMA DECORATION”构成,商标为同心圆内里书写汉字“赛马装饰”,下方为英文“SAIMA DECORATION”,正中勾勒出一匹奔驰的马头造型。引证商标3由图形、汉字“应录集团”和英文“YINGLU GROUP”构成,左侧为形似半圆的曲线,汉字由“应录集团”构成,上方为英文“YINGLU GROUP”。引证商标4由图形、汉字“骏道”和英文“GOODON”构成,图形部分为椭圆内里采用马的造型,添加翅膀点缀,中间为英文“GOODON”,最下方为汉字“骏道”。

申请商标中“QIAOMA AUTOMOBILE SERVICE”译为巧马汽车服务,“巧马汽车服务”一方面来源于“云南巧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字号,另一方面则与申请人主营业务不谋而合,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马是能力、圣贤、人才的象征。引证商标1中“WWW.SHOUC.CN”为网址形式,“收车网”指的是回收汽车的网站。引证商标2中“SAIMA DECORATION”译为赛马装饰,来源于“杭州赛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企业字号,因此含义为“杭州赛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引证商标3中“YINGLU GROUP”译为应录集团,来源于“青海应录(集团)铝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字号,因此含义为“青海应录(集团)铝业有限公司”。引证商标4为臆造词,其含义无从得知,“骏道”来源于“杭州骏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字号。

综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4在整体外观、视觉效果及含义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别,根本不构成近似,理应予以核准注册。

相比于申请商标,引证商标1-3更为近似,并且共同使用不会引起广大消费者的误认,说明申请商标的注册也不会造成误认。如下图所示:

图形主要起装饰、背景作用、不判为近似商标的如下:

经查,引证商标1申请人从未通过任何网络宣传途径对引证商标进行推广和宣传,故经过申请人广泛宣传的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会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与误认。

二、云南巧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马正忠。企业地址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莲城镇,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申请人严格使用申请商标,在公司内部标记“巧马汽车服务 QIAOMA AUTOMOBILE SERVICE”标识,有自己的维修车间,对员工进行了培训,并且有加盟协议记录。

申请人云南巧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申请商标以美术作品形式提交国家版权局,经审核予以登记,申请人云南巧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作者身份依法享有其著作权。

三、申请人对引证商标1已向国家商标局提交撤三申请,引证商标的权利状态不稳定。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巧马汽车服务 QIAOMA AUTOMOBILE SERVICE”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巧马汽车服务 QIAOMA AUTOMOBILE SERVICE”商标与四件引证商标近似,每件商标各不相同,律师从商标的整体外观、视觉效果及含义等方面入手进行详细比对分析,区分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差异,最终帮助申请商标获得了复审答辩的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