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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一字之差被驳回,巧做对比分析,助“媚源”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3-11-14

商标在提交注册申请之后,因近似被驳回,就需要我们积极参加答辩了。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商标近似被驳回案例,引证商标文字部分仅比申请商标多一个汉字,律师通过详尽的对比分析,帮助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商标局的审核。

案件回顾

申请人在32类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媚源”商标经国家商标局审查,决定驳回在“矿泉水(饮料)”等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人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能成立,委托我司申请复审。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媚源”为申请人所独创,由中文构成的单一要素商标。“媚源”采用宋体书写,字形方正。“媚”是指具有魅力,具有诱惑力或吸引力的;“源”代表水,与申请人主营水业的行业特性相吻合。

申请人水源地位于苍南县第一高峰鹤顶山,其水质晶莹剔透,口感甘甜,是自然界难得的天然弱碱、低钠淡矿化、偏硅酸型优质矿泉水。卡特水业秉承天然理念,水源地建厂,代表申请人责任事业,以人为本的理念不变。

二、申请商标由中文“媚源”构成。引证商标由中文和图形构成整体。申请商标“媚源”,采用宋体书写,字形方正。引证商标“媚之源”,采用毛笔书写。

申请商标“媚源”中“媚”是指具有魅力,具有诱惑力或吸引力的;“源”代表水,与申请人主营水业的行业特性相吻合。引证商标“媚之源”添加之字,本义是往、到……地方去;“源”引申为来历、根由,达源。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第32类“矿泉水(饮料);果汁冰水(饮料);苏打水;水(饮料);能量饮料;瓶装饮用水;混合果汁;果汁饮料;加味矿泉水;柠檬苏打水”商品上。引证商标注册项目为第30类“茶;茶叶代用品;冰茶;茶饮料;食用蜂胶(蜂胶);非医用营养液;非医用营养膏;非医用营养粉;非医用营养胶囊;食用糖果”商品上。

申请商标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引证商标地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

申请商标的申请人主要经营水业。引证商标的注册人为“成都倍爱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妆品制造、销售。

由此可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从整体外观、构成要素、使用类别、主营业务等上皆不同,故申请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大量类似“媚之源”商标已经注册成功,根据商标一致性原则,申请商标也应予以注册。

三、申请人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建设,申请人申请注册了系列商标,开始建立了商标防御体系,为了更好地保护独创品牌“媚源”,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商标防御体系,建立了一整套相应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系统。

申请人及其品牌自诞生以来就以其精良的质量、细腻的工艺以及人性化的设计而脱颖于其他同行业者,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信息。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媚源”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媚源”商标撞脸“媚之源”,但二者除了名字相差一字之外,在整体外观、构成要素、使用类别、主营业务等上皆有差别,答辩书中详尽写出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差距,让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