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到顶部
  • 010-83890803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您现在所在位置:网站首页>新闻快讯

遭“上海老凤祥”提出异议,逐一分析要点,助第43类“凤贺祥”商标答辩胜诉!

更新时间:2023-11-14

商标保护力度的大小除了与商标知名度密切相关外,与商标的显著性也有非常重要的正向关系。所以很多知名公司非常注重商标的保护,对于市场上出现的近似商标也是非常敏感,秉着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的原则,如果不小心与知名品牌商标相似被提出异议,是否就一点机会都没有了呢?今天为大家分享的成功案例,申请商标遇知名企业“老凤祥”提出的异议,通过我方律师的专业答辩,最终获得了胜利!

案件回顾

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对申请人申请注册在第43类的59428032号“凤贺祥”商标提出异议,申请人开始准备异议答辩事宜。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被异议商标“凤贺祥”为答辩人精心设计而成,具有自身独特的理念和寓意,符合答辩人企业发展特性,注册在第43类,与异议人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被异议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市场误认与混淆,被异议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二、商标构成近似的必要条件之一为“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具体到本案中,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1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并未构成类似,直接决定了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1根本不构成近似商标,也就谈不上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被异议商标的核准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三、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2的含义、外观设计及呼叫区别明显,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不构成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1、从商标的含义上分析:

被异议商标中,答辩人以“凤贺祥”作为商标,赋予了浓厚的中国风元素,将中国传统文化融入企业理念中,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同时,蕴含着答辩人希望消费者吉祥如意的美好祝愿。引证商标2中,汉字“老凤祥”是异议人“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的企业商号。

2、从商标的外观设计:

被异议商标为纯汉字商标,采用楷体字书写,字体飘逸洒脱,线条刚劲流畅。引证商标2汉字“老鳯祥”采用毛笔字书写,线条粗细相间,书写圆润不潦草。

四、异议人引入的诸多证据存在重大瑕疵,不足以证明异议人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达到广泛地应用且在中国具有广为人知的程度,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并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五、异议人并没有证据证明答辩人具有主观恶意,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未构成不正当竞争,没有违反《商标法》第七条“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六、被异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被异议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规定之情形。同时,答辩人并未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异议人法条适用错误。对此答辩人不予认可。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的分析有理有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裁定59428032号“凤贺祥”商标准予注册。

案例启示

“凤贺祥”商标被异议案例。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不会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通过对这一点进行重点答辩,最终使被异议商标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