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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汇泉新世界置业第43类“水乡小粥”商标无效答辩胜诉

更新时间:2023-11-14

当注册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的时候,是有必要进行答辩的,而且在答辩时,要注意突出重点,要有针对性答辩,对其他无关的内容不必提及,以免让对方抓住更多的漏洞,产生更多的问题。

案件回顾

申请人向申请在第21124844号“水乡小粥 SPRINGSIDE CONGEE”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答辩人特委托我司代理该商标的无效宣告答辩事宜。

商标图

事实与理由

一、争议商标为答辩人的自主品牌,有着极为深刻的寓意,且经过答辩人的长期使用已经具有极高的显著特征,争议商标应予以维持。

争议商标为图形+汉字+英文三部分构成的组合商标,整体设计感十足,图文并茂,形象生动。

以散文诗的形式,歌颂水乡之情,带给人们家乡的味道,时刻传达出“一粥一小菜,品水乡小粥情”的企业文化。

自申请注册争议商标起,便一直被答辩人使用和宣传,且经过5年的发展,名下已经有5家店铺,并早已入驻外卖平台,其销量本地区第一,并获得了全国食品行业十大名优品牌、中国餐饮行业驰名品牌的优秀成绩,因此,经过答辩人的长期使用并取得了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水乡小粥 SPRINGSIDE CONGEE”作为答辩人的主打品牌,深受答辩人重视,从商标在店铺门头、手提袋、背景布上的使用,再到宣传单上等品牌形象展示每个过程都是精心策划,围绕打造品牌进行。

除此之外,答辩人了为了扩大经营范围,并申请了微信公众号“水乡小粥”,以文章纪实的形式在线上进行宣传。

二、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引证商标整体尚可区分,并不构成近似商标,且申请人并未达到广为人知的程度,因此争议商标应予以维持注册。

争议商标是由图形+汉字+字母三部分构成的组合商标,但基于公众对汉字的识别力,因此汉字“水乡小粥”为商标的识别核心;引证商标为纯英文商标,直观呼叫为“[sprɪŋ][saɪd]”。

答辩人借争议商标歌颂水乡之情,时刻传达出“一粥一小菜,品水乡小粥情”的企业文化。核心含义即传达答辩人利用有利的地缘优势,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品牌产品,使人们享受美味的同时,也领略到当地的特色文化。引证商标中的“Spring”即春天,“Side”即边,其直观含义即“站在春天的边缘”。

争议商标整体以单圆弧为轮廓,汉字“水乡小粥”呈上下结构排列其中,艺术字体设计,下方为水波纹,字母“Springside congee”为汉字的英文形式,整体设计感十足,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引证商标整体以常规印刷黑体设计,笔画清晰而饱满,厚重工稳。

综上所述,争议商标为答辩人的独创性标识,具有极高的显著特征,整体与引证商标的构成要素、显著性、呼叫、整体外观以及含义完全不同,并不构成近似商标,故,争议商标应予以维持注册。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分析的有理有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裁定第21124844号“水乡小粥 SPRINGSIDE CONGEE”商标予以维持。

案例启示

“水乡小粥 SPRINGSIDE CONGEE”商标被无效宣告案例,争议商标为组合商标,与引证商标在英文部分上契合,我司律师找出争议商标多方面的使用证据,同时区分出与引证商标的显著性不同,最终使争议商标顺利通过无效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