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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青牛防水材料第1类“予虹”商标异议答辩胜诉!

更新时间:2023-11-14

如果商标被异议进行答辩,商标申请人需要针对异议理由,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进行答辩。建议找专业的代理机构,由经验丰富的人员去撰写案件,做好异议答辩程序,可以大幅度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案件回顾

异议人对申请人申请注册在第1类的57762644号“予虹”商标提出异议,答辩人特委托我司代理该商标的异议答辩事宜。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防火制剂,墙砖黏合剂,屋顶用黏合剂,涂层和密封用工业黏合剂,瓷砖用黏合剂,贴墙纸用浆糊,墙纸用黏合剂,建筑工业用黏合料,陶瓷涂层用黏合剂,氯丁胶”与引证商标1指定使用的商品类别未构成类似商品,更加不构成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并未违反《商标法》之规定,应当依法予以维持注册。

二、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的引证商标根本不构成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更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答辩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被异议商标理应予以核准注册。

1、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整体外观、视觉效果、呼叫以及含义方面均有着显著不同。

申请商标由汉字+图形共同构成;汉字字形扁平,笔画清晰且饱满。自汉字右侧引出一条曲线,向左延伸,曲线顶端有一颗星星,商标整体设计简单大方。

引证商标1-5由图形+汉字+拼音共同构成;图形为三条曲线左低右高,中间化为一个节点。汉字与拼音居于图形正下方。

引证商标6-8是组合商标,由图形+汉字+英文共同构成;图形设计以及文字书写方式与引证商标1-5完全相同。

引证商标9是组合商标,由图形+汉字共同构成;商标整体采用红色填充,图形设计以及文字书写方式与引证商标1-5完全相同。

被异议商标的含义为:不辜负客户给予自身的信任,认真做好每一项产品,保证企业业绩长虹,从汉字右侧提起的曲线,代表了答辩人一路上努力向上的行动轨迹,最终端的星星代表了答辩人最终变为行业中一颗闪耀的星星。

引证商标为异议人的企业字号,图形也由彩虹设计而来,代表了异议人风雨之后有彩虹的信念。

三、异议人提供的证据存在诸多瑕疵,不足以证明其商标在中国大陆具有较强的知名度与影响力。答辩人并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四、异议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异议人的商号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商号完全不同,并未侵犯异议人的在先商号权。被异议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予以维持注册。

五、异议人的引证商标并不符合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且异议人所提供的驰名商标与本案被异议商标毫无关系,商标法对驰名商标实行特殊保护,而不是无限制跨类别商品的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的分析有理有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裁定57762644号“予虹”商标准予注册。

案例启示

“予虹”商标被异议案例。我司律师细究被异议商标的含义、文字结构等方面,与引证商标做出区别,最终使申请商标异议答辩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