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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此青绿》遭遇侵权事件!如何捍卫我们的版权?

更新时间:2022-05-30

近日,舞剧《只此青绿》导演周莉亚发文质疑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推出的“原创”舞蹈《双香径》抄袭。23日,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发布致歉声明,并下架《双香径》视频。

《只此青绿》导演周莉亚转发一段舞蹈并发文称:“下午浙江的朋友发给我一段‘原创’舞蹈《双香径》的视频,我一看……于是留言提出质疑,结果不到半小时留言删除,我被拉黑!真心希望大家能够尊重原创!”

通过舞蹈《双香径》和舞剧《只此青绿》的对比来看,前者在模仿后者,“几乎是照搬,服化道、动作元素几乎99%相似。”据了解,舞蹈《双香径》是“第二十一届中国茶圣节原创舞蹈”,发布于浙江少儿频道的视频号。对该段舞蹈的介绍是“一段特意编创并展现径山禅茶文化,墨香、茶香意蕴的《双香径》舞蹈,开启了今年第二十一届中国茶圣节的序幕。”

5月23日,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下架该视频,并发布致歉声明:“5月22日下午,我频道视频号播放了一条名为《双香径》的舞蹈节目视频,该舞蹈节目由我频道委托杭州视界演艺服务公司策划、编排和演出。视频发布后,引发了舞蹈著作权侵权争议,我频道已于当日下架该视频。在此向周莉亚、韩真两位老师和《只此青绿》其他主创老师表示深深的歉意!”

那么,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

7、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8、未经著作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

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10、其他健儿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知识产权是可以创造很多财富的,比如著作权,创作一个文学作品,如果受欢迎,那么无论是哪一个商家需要营利使用该作品,就应该支付其对应的费用,因此对于著作权的侵害也越来越严重,对于著作权的保护也至关重要。

如遇侵权,版权当事人应当怎么版权保护?

1、国家需要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要取缔关闭从事侵权活动的非法网站,这样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击盗版和盗著作权的行为,还要严厉处理此类犯罪人员,最大程度上保护原创作者。

2、各个职能机关要进行不间断的监督和检验,对于各种网络行为进行查处,要按时对一些服务引擎进行检查,严格做好管理工作,对于查处提供链接服务搜索引擎网站的侵权行为要进行和治理,这样网络环境就会好起来。

3、还需要各地各级政府进行严格的规章制度,使我们的各个地方职能部门严厉进行盘查,对于进行私自牟利的企业做出应有的制度上的检查,做出严肃处理,查处未经许可擅传他人作品的网络侵权行为,这样会很有效果。

4、原创作者要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能力,平时要注意自己的版权保护,要及时的清理电脑和其他用品的病毒,同时要留下文章原创证明,这样在维护权利时候就会有理有据了。

今年春晚《只此青绿》火出圈,迅速成为一种文化现象。舞蹈《双香径》对《只此青绿》的照搬式模仿,说明一些演艺公司、创作者和平台对“蹭流量”的迫切渴望以及对艺术作品版权认知的匮乏和态度的冷漠。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提高行业内外对作品权益的保护意识,依旧任重道远。

【温馨提示】文中部分图片及素材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有不妥,请联系告知修改或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