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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自然人孙某第30类“冬夏牧场”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3-11-18

商标被驳回了是可以申请商标复审的,驳回复审是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通过代理人对审查标准的理解和丰富的代理经验,对商标局的驳回意见进行论证,向审查人员详细阐明商标为什么应该注册的理由,从而大大提高复审通过率。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5067643号“冬夏牧场”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立创造,完全是申请人基于自身发展理念而成的独创性标识,具有独特的设计理念,且经过申请人的长期使用已经形成了一种唯一对应关系,不会造成混淆,可作为商标标识使用,申请商标应当予以注册。

 

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2的外观设计、含义及重点呼叫区别明显,相关公众仅凭直观感受便可区分,不构成近似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申请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三、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65067643号“冬夏牧场”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冬夏牧场”商标被驳回案例。申请商标为文字商标,与引证商标仅一字之差,答辩难度可想而知,但我司律师从双方的含义、外观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最终区分了整体差异,使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