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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艺汇珠宝第14类“图形”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4-03-13

商标被驳回了是可以申请商标复审的,驳回复审是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通过代理人对审查标准的理解和丰富的代理经验,对商标局的驳回意见进行论证,向审查人员详细阐明商标为什么应该注册的理由,从而大大提高复审通过率。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9622274号“图形”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引证商标被提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极有可能被撤销,故恳请中止审查,待中止原因消除后,再恢复审查程序。

二、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设计,以明确的以钻石戒面为核心,与轮胎状的引证商标在外观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不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三、申请商标“图形”是申请人申请的系列商标之一,申请人深圳市创艺汇珠宝有限公司已经申请注册了多个相关商标,其中部分商标已经核准注册,可见申请商标对申请人的重要性。

四、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以钻石戒面为核心,与轮胎样式的引证商标差别巨大,使用在珠宝首饰商品上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9622274号“图形”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图形”商标被驳回案例。我司律师从双方的含义、外观等进行分析,区分了双方的显著性不同,最终使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