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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易互网络信息技术第9类“百分百考试网”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4-05-24

驳回复审作为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的救济程序,《商标法》对其有严格期限要求,复审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一旦错失时机,商标驳回便成定局。届时再想获得该商标只得重新申请,但对于在先申请将获得注册优势的商标申请而言,重新申请将改变并延后商标的申请日,可能意味着就此与申请商标失之交臂。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1237735号“百分百考试网”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经查询,第29150632号引证商标正处于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商标审查过程中,根据商标网显示,引证商标已经被撤销,引证商标理应无效,不应成为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障碍。

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商标含义、构成、整体外观及呼叫上均存在巨大差异,根本不构成近似,更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商标理应予以核准注册。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商标设计含义上区别明显,根本不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的整体含义就是囊括全部学科的考试网站,申请商标的设计表现出申请商标品牌产品覆盖面较广。引证商标是的整体含义就是竭尽全力管理家族事务。

2、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商标构成及整体外观上区别明显,根本不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是由六个汉字构成的文字商标,采用宋体字的书写方式,笔画横平竖直,横细竖粗。引证商标是由汉字+拼音构成的文字商标,采用方正新报宋的书写方式,结构严谨,字形方正。

三、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1237735号“百分百考试网”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通过“百分百考试网”商标被驳回案例可知,商标注册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商标被驳回、被异议等是常有的事,我们能做的就是积极地去做复审答辩努力争取商标权利。而我司律师从双方显著性进行分析,最终使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