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5
商标被驳回后,复审是很有必要的,只要你还想要这个商标,那说明这个商标可以给你带来相应的价值。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原案进行复查审议。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3549118号“彭记坊”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成、整体外观、呼叫以及含义上差异显著,根本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1、经查询,本案中引证商标第35189994A号“彭氏”处于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状态,未作出处理,故在先系列引证商标权利不稳定,不应构成本案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2、从外观、构成上分析:
申请商标由图形和汉字构成。图案左上角的汉字“彭记”采用黑体书写,字形方正而饱满,笔画简洁而舒展;右下方的汉字“坊”采用楷体书写,字体坚实有力,流畅自然。
引证商标由图形和汉字构成。以月牙图案为设计主体,月牙右侧的空白处为一个字号巨大的汉字“彭”,采用行书书写,字体用笔灵活,飘逸俊秀。
3、从含义上分析:
申请商标“彭记坊”的整体含义为:湖南彭记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引证商标“彭氏”的整体含义为:彭姓人家。
二、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精心创作而成的,具有独特的设计理念和商标含义,符合商标注册规定,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申请商标的注册不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三、申请商标标识已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的关系,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申请人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商标进行宣传推广,在销售区域有一定的知名度。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3549118号“彭记坊”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彭记坊”商标被驳回案例。我方律师从申请商标的显著性进行分析,最终助该枚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