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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匠台酒业集团股份第33类“匠台”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6-04-14

驳回复审是法律赋予商标申请人的一项行政救济权利,是商标注册审查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核心在于对商标局初步审查结论的质疑和挑战,旨在通过更高层级的审查机构(商评委)对驳回理由进行复核,纠正可能存在的审查偏差或错误,为申请人争取商标注册的机会。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5047645号“唐客”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的独创标识,是根据申请人关联公司的企业字号而来,有着深刻的寓意,且申请人申请在其他类别上的系列商标均已下证书。故,申请商标可作为商标标识使用。

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2的构成要素、字形设计、含义等方面差异显著,并不构成,且依据《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中的规定,申请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三、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金钱以及精力,不仅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且在消费者当中拥有了相当高的知名度,在实践中实际形成了一种唯一对应关系,所以申请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四、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5047645号“唐客”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唐客”商标被驳回案例。申请商标为组合商标,与两个引证商标构成近似,我司律师结合商标显著性等方面进行判断,最终使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从法律层面来说,商标复审是《商标法》赋予企业的合法权利,是保障商标确权公平公正的重要程序。商标局的初审工作虽然严谨,但受审查员的专业认知、信息覆盖范围等因素影响,难免会出现偏差,部分符合注册条件的商标可能被误判驳回。而商标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独立审查,审查标准更全面、更严谨,会充分考量商标的设计理念、使用场景、市场辨识度以及企业提交的补充证据,最大限度地实现个案公正,为企业提供公平的维权机会,避免企业因初审误判而丧失合法的商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