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2
高仿“红牛”的山寨生意
近日,黑龙江伊春市民遭遇了一起“乌龙事件”,再次让存在多年的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暴露无遗。
根据其发布的视频,这款与“红牛”饮料颇为近似的罐装饮料,真实名称为“累牛”维生素能量饮料,生产商为河北华洋饮品有限公司,出品方则为红牛维他命饮品(天津)有限公司。但经进一步了解,无论是河北华洋饮品有限公司,还是红牛维他命饮品(天津)有限公司与红牛公司均没有合作。
并且,通过查询还发现,红牛维他命饮品(天津)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赵冬雪,除了红牛维他命饮品(天津)有限公司,其名下还有8家公司,分别为纯牛(河北)科技有限公司、荷花(天津)饮品有限公司、酒鬼酒业(天津)有限公司、安慕希乳业(天津)有限公司、同仁堂国药业(天津)有限公司、国一药(天津)药业有限公司、旺仔(天津)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但以上这些企业,均与正牌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该公司的负责人还称,“咱都有注册商标,商标都是商标局可查的。咱也不怕他查,咱手续都全。被消费者喝掉的那款饮料,只是外观跟红牛近似,实际的名字其实是‘累牛’功能饮料,截至目前,已经对外销售快两年时间了,销售状况非常好,有些客户,都是一次拉三车、四车,成百件的拿货。”
不过事实真的如此吗?据业内专家介绍,以公司名称混淆商标名称,是近年来出现较多的一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般的消费者,很难做出有效甄别,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与误认,一旦一些产品质量不过关,最终损害的,不仅是正品厂家的利益,还包括消费者的健康与权益。因此,对于类似的侵权行为,法院一旦接到被侵权方的起诉,一般都会判决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则会要求侵权方限期更名或注销公司。
目前,红牛公司消费者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消费者所遭遇的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法务部,进一步跟进处理。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在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监管,并在最新的机构改革中,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这就加强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理顺了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如果企业遇到了将自己知名商标注册成为商号的行为,此时,企业可以通过工商投诉、起诉或者发律师函等方式,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要求对方对商号进行更改或者注销,如果认为对方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